近日,和特能源 ( 福建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和特能源 ")在福建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辅导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特能源是一家以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主营工业园区热电联产和污泥耦合发电的企业,公司主要从事蒸汽的生产、运输和供应、电力的生产和销售。
和特能源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约1.14亿元,法人代表为严勇。据查阅,公司对外投资共有5家企业,包括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州和特核能供热有限公司等。
值得注意的是,和特能源申报上市于2023年9月28日获沪主板受理,在对首轮问询未回复的情况下,2024年1月29日,因公司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IPO终止24天后,和特能源携原班人马转道北交所,再战 IPO。
和特能源之所以放弃主板上市,可能是其对资金的需求迫切,北交所的上市门槛更低和审核包容性更强,较主板能更快地满足和特能源上市融资的需求。
原本就在新三板挂牌的它,在先天优势和政策鼓励的双重利好条件加持下,北交所自然成为了上市的最佳场所。
据和特能源提交的相关上市辅导备案信息显示,早在2024年2月22日,其便与民生证券签署了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协议,距其IPO终止仅过24天。在除2024年春节长假外,距离和特能源主板IPO铩羽仅仅十余个工作日。2024年2月23日,和特能源便迫不及待地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了相关辅导的备案材料。3月6日,和特能源正式在福建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
和特能源是在2022年1月28日在新三板挂牌的,虽目前仍在基础层中,但其早已经满足了北交所申报上市企业需是新三板“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前提条件。
根据此次和特能源申报的北交所最新上市辅导方案显示,有了此前主板排队的经历,其该次上市辅导期限将大幅缩短在2个月左右。按北交所审核速度,和特能源将有可能在2024年内实现北交所上市的目标。
公司控股股东为严勇,实际控制人为严勇、林建芳,林俊云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严勇与林建芳系夫妻关系,林俊云与林建芳系母女关系。
严勇直接持有公司83.5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林建芳直接持有公司4.40%的股份,林俊云直接持有公司0.54%的股份,严勇、林建芳、林俊云合计控制公司88.47%的股份。严勇、林建芳系公司创始人,报告期内,严勇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能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以及公司的经营决策构成重大影响;严勇之配偶林建芳担任公司的董事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较为重要的作用。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3月,和特能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4亿元、3.83亿元、4.55亿元、1.07亿元;同期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525.13万元、7,163.83万元、7,245.20万元、1,753.53万元。
1、IPO前累计分红2.95亿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含在报告期内实施的分红)如下: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因热电联产二期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较大,未进行利润分配。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300.00 万元。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8.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234.62 万元。
经过2022年和2023年的两轮次分红,和特能源共计现金分红高达2.95亿。
在2020年至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和特能源的扣非净利润累计约2.94亿。
也就是说,和特能源在IPO报告期内,两次分红金额约为其三年半时间里的累计利润总额。
2、公司实控人于报告期内归还了金额较大的民间借款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勇曾经存在基于公司项目收益的民间集资行为。公司在业务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但自身融资渠道较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灵活的信贷资金较为困难。在公司需要临时资金周转时,严勇会将其自有或自筹资金临时拆借给公司以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由于看好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严勇于2009年至2021年陆续以自身可从公司项目中获得的收益为基础,向其亲友及公司部分员工借款,并支付借款利息。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上述对外借款的本金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年初,实际控制人严勇上述对外借款本金分别为5,511.55万元、7,377.12万元及7,409.62万元,借款人人数均为55人。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15日,严勇在收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现金分红后,向55名借款人偿还了其个人借款本金7,409.62万元以及按相关借款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利息,共支付给55名借款人10,911.27万元。严勇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后,55名借款人于2022年7月出具了《无债权债务关系声明》,对与严勇之间已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双方之间的借款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进行了声明确认。
综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严勇已在2022年7月还清其所有筹集的民间借款本金及利息,共支付给55名借款人10,911.27万元。
3、热电联产业务毛利率波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热电联产业务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73%、13.93%、5.83%和9.19%,其中,2020年至2022年出现大幅下降的情况,主要系在此期间原材料煤炭价格大幅上升,同时,环渤海动力煤(5500)指数价格与煤炭实际采购价格差距较大,使得公司通过煤热联动机制销售的蒸汽价格涨幅未能及时匹配煤炭价格涨幅,导致公司热电联产毛利率下降。未来,如果由于宏观政策、市场供需变化等原因使得煤炭价格出现大幅变动,同时公司未及时调整蒸汽售价,将导致公司热电联产业务的毛利率出现较大波动。
4、单一客户毛利占比较高构成集中及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毛利金额分别为14,269.11万元、11,500.80万元、11,432.49万元及3,264.60万元,发行人对主要客户国能热电的销售毛利金额分别为5,501.56万元、5,727.05万元、7,460.43万元及2,250.31万元,占比分别为38.56%、49.80%、65.26%及68.93%。2022年及2023年1-3月发行人对国能热电的销售毛利占比均超过50%,构成对单一客户的毛利集中及依赖。
国能热电为江阴港城经济区内集中供热企业,系国家能源集团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良好,发行人通过在江阴港城经济区内建设的管道为国能热电向下游客户输送蒸汽提供管网运输服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国能热电进行合作已超过10年,与国能热电签订的最新《蒸汽输送合同》的有效期到期时间为2028年9月末,双方合作关系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江阴港城经济区的蒸汽管网运输量持续上升,使得发行人对国能热电的销售收入及毛利占比持续上升。若未来由于江阴港城经济区内下游用汽企业的用汽量下降或国能热电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动,可能会导致公司在江阴港城经济区内的管网运输量下降,对公司的利润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前两月12家企业变道北交所上市
“变道”北交所成为多家沪深交易所拟上市公司目前更好的选择。
数据统计显示,今年前2个月,新增58家企业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其中15家企业IPO申报曾遭遇被否或撤回。
其中,12家企业沪深交易所转向北交所,包括:
上述公司通常解释原因时称,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决定,或与相关辅导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后决定。
北交所IPO在审数量依然较为庞大,据统计,截至3月12日,北交所在审IPO数量为103家,预计募资总额为289.19亿元。就审核状态分布来看,“已问询”70家,“中止”33家。
目前,北交所上市委会议公告仍停留在一个月前,即“2024-01-31”,上市委会议结果公告停留在“2024-02-06”。北交所IPO仍被市场看好,期待IPO审核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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